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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日三分鐘 靈修好輕鬆 一月一日 吳桂行先生

不宜爭訟《哥林多前書》第六章5-7節

6:5     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恥。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斷弟兄們的事嗎? 
6:6     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,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。 
6:7     你們彼此告狀,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。為什麼不情願受欺呢?為什麼不情願吃虧呢?

反省:

1.     基督徒可以打官司嗎?
2.     不宜爭訟原因為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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